受害人挑逗烈性犬受伤 能否减轻犬主人赔偿责任?
【案例苑】
●案情:2025年9月,受害受伤杨某饲养的人挑人赔任大型杜宾犬因其疏于管理,突然失控,逗烈接连扑咬包括林某在内的性犬多名居民,造成多人受伤,减轻共计产生医疗费等各项费用9000余元。犬主事后,偿责受害者家属就赔偿问题多次与杨某协商,受害受伤均未果,人挑人赔任林某等人遂将杨某诉至法院,逗烈要求其赔偿损失。性犬
杨某辩称,减轻事发前受害人存在“挑逗犬只”的犬主行为,存在过错,偿责应减轻赔偿责任。受害受伤
●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所饲养的杜宾犬属于当地物业管理区域内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主张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杨某所称的“受害人过错”,并非法定免责或减责事由。最终,法院判决杨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林某等人各项费用共计9320.04元。
●说法: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受害人挑逗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受伤,是否可以减轻犬主人的责任。
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具有严重的主观过错。为强化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责任意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上述司法解释也明确,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致人损害不适用免责事由。发生烈性犬致人损害的情况,无论饲养人是否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也不论受害人有无过错,饲养人都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饲养宠物是个人自由,但不应违反规定,饲养被禁止的烈性犬种。饲养人在外遛狗时,应严格遵守牵绳规定,尽到看管责任,防止宠物伤人。未成年人辨别危险、自我保护的能力相对较弱,家长务必教育孩子远离陌生犬只,不要随意挑逗、追逐甚至激惹任何犬只,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光明日报记者张文骁整理)
《光明日报》(2026年05月09日 05版)
来源: 光明网-《光明日报》
相关文章:
- 官方通报“公职人员纠集他人私闯民宅,殴打重病老人”:正调查核实
- 大盘突然跳水,要不要跑?如何应对?#财经 #股票 #科技 #半导体 #芯片
- 厄尔尼诺将带来史上最热夏天?中国气象局专家:不夸大、勿焦虑
- 特斯拉召回173辆Cybertruck
- 持续提升职业病诊断公信力
- 华泰证券:结合历史土地供应和建筑周期来看,香港地产未来或进一步导向卖方市场
- 5年画就五万张宣纸手绘,《燃比娃》如何从四川走向国际银幕?
- 京东“政企超省月”启动,百亿补贴、AI智能体等助力企业端午采购降本增效
- 12岁男孩确诊癌症晚期!研究证实:这5种添加剂正在升高癌症风险…
- 【凉都时评】以“凉”为媒,品一味康养真谛|水城区亮相2026世界品牌莫干山大会系列评论一
- 土耳其瓦基弗银行与阿波罗完成13亿美元DPR证券化交易
- 奇瑞与Autobacs合资企业布局日本市场 2029年将推四款纯电车型
- 本周最高温冲至34℃!随后降雨+降温,具体时间→
- 近视防控问答⑤ | 散瞳会伤害眼睛吗?
- 乘联分会报告透露4月新能源乘用车零售:销量达122.5万辆,其中比亚迪182025辆、小米36702辆、特斯拉中国25956辆
- 女子暴瘦70斤,险送命!这种网红针,千万别乱打→
- 13岁女生每逢重要考试就头晕,妈妈急坏:以前班级前3,现在跌出前10了!医生:这是颈椎在“报警”
- 重要天气预报!大风+雷电+降雨,强对流天气来袭!
- 29岁山东女网红去世!曾为自己举办“一个人的婚礼”
- “违建必罚,拒执必究”!最高法:当事人约定占用耕地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法院应认定该约定无效
